关于进一步加强“清卫”工作职责分工的
通 知
各县(市)文广新局、州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清卫”工作,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经过延边州文广新局研究决定,现将“清卫”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分工做如下安排。
一、州文广新局局领导班子对外协调工作分工
李虎男局长全面负责州“清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协调工作;庞精东副局长负责协调省局、州及县(市)吉视传媒公司工作;荆继波副局长负责协调州林管局工作;宋林副局长负责协调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工作;崔红女副局长负责协调州住建局工作。
二、州文广新局相关处室工作分工
1、传媒处
(1)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决定、通报、方案、通知、总结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呈批、印发工作。
负责人:李晓华、李学峰
(2)负责各级领导视察和督导检查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纪要;每周定期编发《“清卫”工作简报》,根据领导要求编发《简报》增刊。
负责人:李晓华、李学峰
(3)协调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具体工作,对8个县(市)工作进行调度。
(4)负责协调“清卫”宣传工作,报请州委宣传部开展“清卫”工作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协调宣传报道“清卫”工作典型事例。
负责人:邹雪松、南莲晶
(5)负责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清卫”工作文字记录及影像资料收集、整理、保存。
负责人:南莲晶、李虎山
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执法检查,配合纪检、组织人事、督查等部门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2)负责收集县(市)“清卫”工作数据、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形成阶段小结。
负责人:全红日
(3)负责指导各县(市)“清卫”工作资料和档案的整理、归档,以迎接各级“清卫”检查验收。
负责人:全红日
(4)在强制拆除等执法过程中,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5)负责对举报电话的指导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的政策法规解答。
三、州文广新局局领导班子“清卫”工作联络人
1、州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吴仁章协助李虎男局长做好相关工作,联络具体事宜。
2、州文广新局科技处处长李载日协助庞精东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联络具体事宜。
3、州文广新局传媒处处长李晓华协助荆继波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联络具体事宜。
4、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金龙一协助宋林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联络具体事宜。
5、州文广新局版权管理处处长李松男协助崔红女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联络具体事宜。
特此通知
延边州文广新局
2017年4月27日